发布日期:2026-01-06 17:05 浏览次数:次
本委受理孙德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(穗从劳人仲案〔2026〕31号),申请人孙德泉请求:1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工资16000元。
因与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你公司无法联系,根据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通知书。现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时30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:“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裁决。”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